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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eiwei99 于 2024-1-23 02:22 编辑
在极少情况下(如果发生过的话)办离婚的夫妻双方能够在离婚判决中得到他们想要的所有的东西。相反的,绝大多数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妥协才能办成。因此,很多办离婚的夫妻双方认为他们得到的是一个不公平的判决。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有理由重返法院推翻他们的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您收到一份确切不公平的离婚协议,您能够要求法院重开您的案子,重新审视现有的离婚判决是如何做出的, 这份判决是否公平。您应该知道就推翻离婚判决而言您有很重的举证责任。您在法律上所需要做的正确的事情取决于您所在州的具体法律,但是一般来讲,要法院重开您案子的唯一方式是向法官证明非常特别和非常紧迫的情况存在。这通常意味着您必须证明离婚协议本身因某种原因无效而且/或者这个协议条款的执行会让人感到不快以及不公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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