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信息港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6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邮差小马回国行李携带宠物犬、猫入境的有何规定?

[复制链接]

35

主题

140

帖子

589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8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9-4 23:1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农业部、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
(1)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每人限一只。
(2)海关接受旅客带进伴侣犬、猫的申报后,应验明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并通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将有关犬、猫进行隔离检疫。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向旅客出具“截留检疫凭证”。检疫时间一律为30天。
(3)旅客申报携带进境伴侣犬、猫,不能交验有关证书或超出规定限量的,海关通知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将有关犬、猫暂时扣留。旅客应在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运境外手续。逾期未办理或旅客声明自动放弃的,视同无人认领物品,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进行检疫处理。
(4)旅客携带伴侣犬、猫不向海关申报者,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对没收的犬、猫,由海关移交给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隔离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动植物检疫机关作拍卖处理,所得价款扣除检疫、预防接种、海关监管、动物饲养、管理及其他有关费用后,余款上缴国库;检疫不合格或检疫期间死亡的,由动植物检疫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处罚后准予退运的犬、猫,按本通知第3条处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主管海关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硅谷信息港bay123.com ( 鲁ICP )

GMT-8, 2024-11-22 08:46

@2013-2015 BAY123.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